港聞

港聞一

官批潑液極挑釁 曾健超囚5周 襲警拒捕罪成 准保釋上訴

【明報專訊】「七警案」主角、公民黨成員兼註冊社工曾健超於前年佔領運動期間,被指向警察淋潑有異味液體及拒捕,事隔一年被控1項襲警及4項拒捕罪,經審訊後被裁定1項襲警及其中2項拒捕罪成,昨日被判囚5個星期,獲准以300元保釋等候上訴。裁判官判刑時批評,曾健超向警員淋潑有異味的液體,實屬「極大的侮辱和挑釁」,他一方面不滿警員對示威者拋開克制,但另一方面把警員當作「出氣袋」,實屬有點諷刺。曾健超庭外表示對判刑感到極之失望,但仍尊重司法制度。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