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特區政府嘗試透過人大釋法,令海外律師不能參與國安法案件。曾參與《基本法》23條本地立法工作的前副刑事檢控專員李定國(John Reading)向本報憶述,當時草擬時根本無討論海外律師能否參與危害國家安全案件的問題,因為當時假設本港會維持現狀,即普通法地區律師可繼續透過現有程序,在香港法院出庭。 相關字詞﹕彭力克 李定國 海外律師 人大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