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基本法試「限制了可聘的人」 校長:有合適者不知要考

【明報專訊】下月新學年起,教育局首次要求公營學校新聘常額教師要先通過《基本法》測試。有校長稱,近月接獲有潛質的申請人求職,惟有人不知道要考《基本法》試;有人則以為欠一題才及格也可有機會獲聘,不符教育局要求,形容「(《基本法》試)限制了可聘請的人」。教育局回覆表示,相信學校不會因《基本法》試的要求而出現招聘困難,指如個別學校有非常特殊的情况,願意個別考慮。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