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司法機構昨更新沿用18年的《法官行為指引》(下稱指引),新增法官在庭上應避免作「不必要的批評」、不應直接回應批評或受訪等,亦提醒法官謹慎使用社交媒體,以免影響公眾觀感或遭「起底」(見表)。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歡迎更新,尤其反修例風波引起公眾對法官判刑是否公正的關注,相信更新《指引》可令公眾放心,並建議5年審視一次。資深大律師戴啟思則認為,英國相關指引亦涵蓋相似範疇,但未有限制法官匿名發言,僅提醒要注意風險。 相關字詞﹕法官行為指引 張舉能 司法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