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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起 羅冠聰黃之鋒被標籤「港獨組織頭目」

【明報專訊】外交部清單列出25項「美國包庇支持反中亂港分子」事件中,被點名次數最多的羅冠聰,在2019年6月發生反修例運動前仍未被形容為「反中亂港分子」,同年8月他與黃之鋒都被形容為「港獨組織香港眾志頭目」,與美國駐港總領事館官員見面,呼籲美國制定《香港人權和民主法案》;及至《港區國安法》去年6月30日實施、羅冠聰宣布已離港後,他便被指為「港獨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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