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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多人造勢曾唱歌表演 梁美芬:不請職業歌手

【明報專訊】廉署昨日落案起訴歌手黃耀明及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指兩人涉嫌2018年立法會港島區補選作舞弊行為,向他人提供娛樂以誘使他人票投區諾軒。本報發現不少立法會或區議員選舉候選人過往曾在造勢大會等活動,與助選人員一同唱歌或現場提供擊鼓表演,例如經民聯梁美芬於2015年區議會選舉邀請醫生李家仁站台獻唱《小明撐美芬》。梁美芬回覆稱,有意識不會請以唱歌為主業的人上台表演,「雖然我都唱歌,但唔通人哋又覺得係娛樂咩?我職業係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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