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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兩高層3公司控勾結外國 國安法列公司犯罪受罰「應責令停運」

【明報專訊】警方國安處前日以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拘捕《蘋果日報》5名高層,昨午落案起訴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及《蘋果》總編輯羅偉光,案件今早提堂。國安處繼前日凍結包括印刷及互聯網業務等的3間蘋果日報公司共1800萬元資金,昨亦向該3間公司派遞檢控書,控以違反上述罪行,公司須派代表到法庭應訊。今次是首次有公司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港區國安法第31條定明,公司等法人組織若因犯國安法罪行受刑事處罰,「應責令其暫停運作或者吊銷其執照或者營業許可證」,即取消註冊或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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