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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申報道撤限 官稱無關公眾利益拒批

【明報專訊】眾被告向法庭申請保釋期間,傳媒一直受《刑事訴訟程序條例》條文限制,無法報道保釋申請的內容和細節。辯方曾向法庭申請豁免限制,並容許傳媒報道被告成長背景。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表示,過程間「聽到好多令人動容嘅故事」,惟質疑與公眾利益有何關係,最終拒絕辯方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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