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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不設病徵指引 醫生決定須驗否

【明報專訊】本港將向有病徵者實施強制檢測,違者可被罰款。食衛局昨與醫生業界開會討論執行方法,與會醫生透露,會靠醫生臨牀決定病人是否要接受強制新冠病毒檢測,醫生會向須檢測的病人派發一份貼上特定條碼的樣本瓶,再將條碼和病人資料上載至政府網上系統,醫生就每名病人可獲50元行政費。病人48小時內須交回樣本,並會在48小時內獲結果。當局稱每日可處理10萬樣本,但沒在會上提及實際執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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