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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蕙芸轟排斥自由身記者 逆世界潮流

【明報專訊】警方修改《警察通例》傳媒定義,意味不少網媒、學生記者、自由身記者不獲承認。本身是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講師的獨立記者譚蕙芸持有記協記者證,去年屢次在前線採訪反修例運動,寫下《天愈黑,星愈亮——反修例運動的人和事》一書。她說普立茲獎也承認自由身記者的報道,警方卻與世界潮流相反,只承認註冊機構的記者,排斥自由身記者。「為何要由紀律部隊定義何謂記者?」她強調採訪權從來不是由警方賦予,會繼續到前線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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