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施覺民請辭後,終院目前尚有13名海外非常任法官。《基本法》第82條列明,終院可根據需要,邀請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法官參加審判。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表示,終院設海外非常任法官是很重要的安排,可令國際社會、普通法區域對香港維持司法獨立抱有信心,「他們(海外非常任法官)的貢獻重大」。 相關字詞﹕三權分立 同志平權 公民抗命 司法獨立 張達明 終審法院 法律 基本法 林鄭月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