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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嶽:國安法甚或高於基本法 不容反對

【明報專訊】選舉主任雖以《立法會條例》裁定12名民主派參選人的提名無效,但理由包括各參選人反對《港區國安法》、要求外國制裁等涉及國安法的理由。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副教授馬嶽認為,做法反映國安法提升至等同、甚至高於《基本法》的憲制地位。有行會成員則認為,未知國安法條文已反對的參選人,難與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並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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