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新華社就「港區國安法」公布的草案《說明》中提及,參選或就任公職時應簽署文件確認或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昨日指出,這意味確立了參選人要簽署「確認書」。至於公職人員,譚耀宗說作為建制的人都要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有公務員工會質疑,如有現職公務員拒絕宣誓,會否被解僱。 相關字詞﹕新民黨 郭榮鏗 國家安全 公務員 國安法 基本法 港區國安法 葉劉淑儀 香港 立法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