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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國能:「指定法官」「管轄權」損司法 鄭若驊:應指一個名單 並非指定某官審某案

【明報專訊】終審法院首任首席法官李國能就人大「港區國安法」草案說明(下稱《說明》)發表聲明,他認為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的說明中,提到行政長官指定若干法官審理國安案件,以及中央機構行使管轄權的兩點,會損害香港的司法獨立。李國能提到,草案至今仍未公布實屬不幸,但值得留意《說明》表示會跟隨香港的法律原則,包括無罪假設,亦沒有建議法例有追溯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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