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人大立港區國安法 涵蓋執行機制 繞過立會實施

【明報專訊】全國人大會議今日開幕,議程包括人大常委會提請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議案。據知,人大會討論授權人大常委會制訂「港區國安法」,以《基本法》附件三方式頒布,直接在港實施,繞過立法會,毋須香港自行立法,料法案針對4個範圍,包括禁止分裂國家、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外國干預及恐怖主義行為。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