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警投訴課查性暴指控 籲交證據 中大女生控訴 婦團:蒐證責在警 應刑事查

【明報專訊】一名中大女生前晚除下口罩,控訴8.31在太子站被捕後遭受警方性暴力,並向校長哭訴「送咗我去新屋嶺,入咗全黑搜身室」。她昨澄清,當日是在葵涌警署被一名男警拍打胸部,會考慮向投訴警察課、監警會投訴或報警。警方前晚稱會主動聯絡事主,昨早改為交由投訴警察課主動調查,呼籲事主聯絡警方「提供實質證據」。有關注性暴力團體認為,事件涉刑事,不應當投訴跟進,又認為要受害人舉證困難,蒐集「實質證據」的責任在警方。有法律學者認為,現時公眾不信任警方,政府至少應就新屋嶺事件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