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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禁蒙面兩被告提堂 保釋下月訊 周日拘118人 兩人12歲

【明報專訊】《禁蒙面法》上周六(5日)零時生效,首兩名市民因違反《禁蒙面法》被落案起訴,案件昨日(7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一男一女涉10月4及5日在藍田啟田道一帶非法集結並戴上口罩,各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外,再加控一項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罪。兩名被告昨被押至東區裁判法院應訊,獲准保釋但須守宵禁令,案件下月18日再訊。據悉,兩人案發時分別戴上普通口罩及布製口罩。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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