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警方在反修例行動用警棍擊打已被制服者,被斥濫暴,據警方《程序手冊》,警員須寫報告列出擊打次數、部位等。被追問「踏浪者行動」中使用警棍次數,警方昨指逐次統計「未必切實可行」,稱行動時間長、暴力程度高,警員「未必能每一次記得」。民權觀察批評警方辯解不合理,令監察制度形同虛設,憂慮會「製造濫權溫牀」。 相關字詞﹕民權觀察 濫用武力 武力指引 反修例運動 警民衝突 反修例 警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