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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回覆期限內 醫療紀錄已交警方 律政司:早取報告 爆眼女子覆核太遲

【明報專訊】在8.11反修例示威中被射爆眼的女子,早前遭警方透過法庭手令向醫管局取得其醫療報告,她以「K」的匿名身分於周二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許可,申請禁止警方取用相關文件等,案件昨於高院開審。代表警方的律政司在庭上披露,警方早於8月21及29日已兩度執行法庭手令,並於8月28日及9月4日分別取得K的個人資料及醫療報告,並指K提出針對手令的覆核已來得太遲。K一方大狀批評,警方拒絕向K提供相關手令內容和相關資料,做法不合法和不合理,更製造米已成炊局面,令是次覆核淪為學術討論。高院林雲浩聽畢雙方陳辭,押後今早頒下判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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