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修訂《逃犯條例》風波的「禍源」是政府提出修訂建議,包括建議適用於內地,以及急於今年7月立法會休會前通過,諮詢期只有短短20日。歷史追溯回水滴石穿的第一點,也許是涂謹申的醒悟。2月16日,《明報》記者到立法會圖書館找文件,1996年就《逃犯條例》的立法討論,文件中明確寫明,因當時香港與中國法制有差異,建議條文「不適用」於中國內地,其時的條例草案委員會主席,是民主黨議員涂謹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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