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議員促檢討暴動罪定義 鄭若驊:看不到有需要

【明報專訊】6.12衝突令公眾再次關注「暴動」罪行界線,警務處長盧偉聰上周一稱警方就衝突拘捕32人,當中5人與暴動罪相關;民主派議員昨日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會議上,質疑《公安條例》下暴動罪定義過闊,要求政府檢討定義,律政司長鄭若驊回應稱,聽到市民對此有意見,但終審法院案例已就暴動罪設下清晰定義,政府現時看不到有需要檢討暴動罪定義。

相關字詞﹕612事件 暴動 鄭若驊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