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正在訪京的民主思路召集人、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昨日與港澳辦主任張曉明會面,張在會上表明,港府修訂《逃犯條例》是「必要的、適當的、合理合法的,也是不必多慮」。湯向本報記者補充,說張曉明舉例,即使香港根據《基本法》23條通過《國家安全法》後,港人在港干犯有關罪行,都不會移交內地。 相關字詞﹕聯合國 立法會議員 國家安全 議事規則 公民黨 田北辰 楊岳橋 湯家驊 律政司 逃犯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