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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志平囚3年 罰40萬美元 親自求情兩度啜泣 官:行賄罪重損民生

【明報專訊】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去年底在美國被裁定洗黑錢等7罪成立,紐約南區聯邦法庭在當地時間周一(25日)判處監禁3年(36個月)、罰款40萬美元(約314萬港元)。何志平親自求情時兩度啜泣,表示會承擔所有責任,對事件感到非常抱歉。他的律師預計,扣除早前還押的16個月,料何約10多個月後便可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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