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英公民免簽 一般可留港半年 駐港記者:工作續期最快即日批

【明報專訊】根據香港入境處及英國政府資料,英國公民可免簽證訪港、逗留期不逾6個月(180日),若是來港工作、讀書或需逗留多於6個月,便須簽證。本身是英國公民的香港外國記者會(FCC)第一副主席馬凱,前日到港僅獲發7日的訪客簽證,有熟悉本港簽證政策的人稱,一般會按準則審批每宗個案,簽證期限長短可因應情况而異,如若申請人護照有效期僅餘短時間,簽證期限或較短。另有消息指出,馬凱前晚持英護照入境時,入境處人員有向他問話,最終蓋章列明的入境逗留期限僅7日。

相關字詞﹕英國公民 入境處 簽證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