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7.21元朗白衣人襲擊事件,7人被裁定暴動等罪成判囚3年半至7年。一名63歲男其後被捕,他否認各一項串謀有意圖而傷人及暴動罪,昨在區域法院開審。案情稱,被告在元朗站曾以拳頭及藤條襲擊一名灰衣者,又與其他白衣人施襲。被告出入境紀錄顯示,他事發當日下午經落馬洲支線管制站入境,翌日凌晨經同站離港;自2020年11月17日被通緝,去年8月12日經深圳灣口岸入境被捕。 相關字詞﹕區域法院 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罪 暴動罪 721白衣人襲擊 反修例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