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休班男警涉嫌於今年初在馬鞍山新港城中心,以手機拍攝一名女子裙底,昨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被控各一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及「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暫毋須答辯,以待辯方給予法律意見,案件押後8月25日再訊。 相關字詞﹕沙田裁判法院 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 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 偷拍裙底 警員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