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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警頸學生囚7年9月

【明報專訊】18歲男學生2019年10月13日在觀塘港鐵站涉用利器刺向警員頸部當場被捕,遭控一項企圖謀殺罪。他承認作為交替控罪的有意圖而傷人罪,企圖謀殺罪則留法庭存檔,昨於高等法院判囚7年9個月。法官陳慶偉指出,被告攜有可致命武器到場,在沒受挑釁下刺傷事主,傷口亦「差之毫釐」能致命,縱接納被告隨機傷人,但認為他有意圖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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