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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卓廷披露受查人身分 辯方爭議有合理辯解 廉署主任同意 7‧21涉重大公眾利益

【明報專訊】正因初選47人案等案而還押的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涉嫌在3個記者會上披露元朗7.21事件中接受調查、時任元朗警區助理指揮官(刑事)游乃強的資料,林卓廷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否認3項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罪受審。辯方爭議,被告披露的並非《防止賄賂條例》中的受限資料,並無違例,且基於公眾利益而披露有合理辯解。廉署首席調查主任昨在庭上同意7.21事件嚴重,是本港史上與公眾利益牽涉相當大的事件,故此廉署事隔兩天後已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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