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時任港鐵車務表現主任涉濫用職權,從港鐵電腦取得兩名未成年少女及3名女同事的聯絡方法,要求對方拍攝裸露影片,更三度冒充警員,聲稱事主答允拍片後可接受警誡或刪去案底,惟事主沒上當。他昨於區域法院承認3項刑事恐嚇、3項冒充警員、兩項作出有違公德行為、兩項促致兒童製作色情物品及一項企圖欺詐罪,還押至12月17日判刑,以待索取精神科及心理報告。 相關字詞﹕企圖欺詐 作出有違公德行為 刑事恐嚇 冒警 裸照 港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