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1歲女學生2017年初因心口痛等被送到瑪嘉烈醫院,心臟停頓後昏迷直至死亡,死因庭研訊5日後,陪審團昨一致裁定「死於自然」,並向醫管局提出七大建議包括加強監察病人等。死因裁判官黃偉權冀家人早日走出陰霾。家屬聞裁決後情緒激動,自言僅為無法律知識的「小市民」,申請法援卻被拒,對至親離世難以釋懷(見另稿)。瑪嘉烈醫院向家屬致以深切慰問,強調事後已即檢討,包括改善病人抽血檢查安排等。 相關字詞﹕死於自然 心肌炎 瑪嘉烈醫院 死因研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