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男銷售員涉於今年6月4日在城巴兩度非禮女乘客胸部,同車休班女警長協助截停銷售員時,被對方拖行至巴士下層,令她後腦瘀傷和肋骨骨折,銷售員事後逃去,警方3日後到其住所拘捕。銷售員早前承認各一項非禮罪及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暫委裁判官朱文瀚判刑稱,被告行為鹵莽,基於案情及女警傷勢均屬嚴重,判囚6個月14天。 相關字詞﹕東區裁判法院 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 休班警 非禮 巴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