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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文敏:分散各地持燭難言集會

【明報專訊】警方繼去年後再度禁止支聯會舉辦六四燭光集會,不過各方預視今晚將有人公開悼念,被問到若多人不約而同手持燭光前往維園,會否被定義為集會?港大法律學院公法講座教授陳文敏接受本報查詢稱,「風險不是沒有的」,但亦要視乎當時情况。他解釋,集會意指一群人聚集,若各人有共同目的、同樣希望到維園做事,已能構成參與集會;但若香港各地恰好有人各自持蠟燭在街上行走,但卻是分散各地,路線、地方均不同,只恰巧同樣手持蠟燭,則難言是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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