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港府動用10億元設立新冠疫苗保障基金,受傷賠償較死亡賠償金額為多,當中40歲以下傷者每人最高可獲300萬元,截至前日(11日)保障基金正處理11宗申請。基金條款列明,如面癱維持26周或以上,最高可獲賠償50%、即150萬元。政府委任安盛為基金的第三方行政管理人,3年合約價為1000萬元。 相關字詞﹕新冠疫苗 新型冠狀病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