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隸屬警方的助理社團事務主任早前指民陣成立多年未註冊、涉違《社團條例》,要求民陣今日前提交多項資料,包括成立至今收入來源、開支等。民陣召集人陳皓桓昨回覆,民陣不認同臨立會引入的《社團條例》,不會逐一回應提問,又質疑「有什麼組織會儲15年資料?」港大法律學院公法講座教授陳文敏接受本報查詢時稱,社團條例作為殖民地法律,一直被詬病權力過大,但無儲存資料未必可作為合理辯解。 相關字詞﹕陳皓桓 民陣 陳文敏 梁振英 基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