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4名男女前年8月11日淩晨涉在紅磡參與非法集結被捕,其間搜出激光筆、煙霧餅、彈射器等,又在被制服時涉襲警,昨在區域法院續審。一度阻礙傳媒拍攝的警員昨被指在警車上曾揑首被告的下體等,但警員全盤否認,並一度不滿辯方重複問題,謂「我想我不需要澄清」,法官陳廣池即指出「證人的角色是答問題,不是問問題」。 相關字詞﹕區域法院 法官陳廣池 管有炸藥 非法集結 警暴 多區衝突 紅磡 反修例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