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社運人士古思堯昨因去年10月5日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被捕,黃之鋒另被控違《禁蒙面法》,案件下周三(30日)提堂。今次為黃之鋒去年出獄後第三度被控,黃相信當局冀以「案件疊案件」方式,嘗試限制所有抗爭者不得離境。 相關字詞﹕異見者 黃之鋒 禁蒙面法 基本法 自由 歐盟 民主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