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中港車司機去年10月途經將軍澳PopCorn商場,目睹有示威者被捕而企圖阻撓警方,並大叫 「唔好拉啲後生仔」,隨即遭防暴警箍頸按地制服,手肘骨折。司機早前承認一項阻差辦公罪,裁判官觀看案發片段後,昨在觀塘裁判法院宣判,稱涉事警員無故摔被告在地,對他造成「嚴重傷勢」,行為「不合理、不必要」,着控方索取法律意見調查案中有否警員濫暴,稱被告已得「超越應得懲罰」,判他罰款5000元。 相關字詞﹕罰款 防暴警 濫暴 拒捕 反修例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