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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倡訂方程式 一年一檢防滯後

【明報專訊】最低工資2011年起實施,《最低工資條例》規定最低工資委員會需最少每兩年檢討最低工資水平一次,不少勞工團體均爭取一年一檢。經濟學者關焯照認為,兩年一檢令最低工資水平滯後,建議政府設定方程式,例如可與企業人力成本、經濟變化、通脹等指標掛鈎,並改為一年一檢,相信機制會較客觀及透明地反映經濟及社會情况。最低工資委員會主席王沛詩昨日表示,若要設立方程式,需慎重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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