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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前主管鍾志明:認誤殺「高招」博減刑

【明報專訊】成為開埠以來首宗「無屍體、無法證及無招認」的三無謀殺案,本案被告先後經歷兩次審訊均有出庭自辯,惟重審前他主動提出願承認誤殺罪,並在庭上首度說出殺害情婦的過程。曾負責本案調查的案件主管昨接受本報查詢時,直言雖對被告願認誤殺感「少少詫異」,但形容此為「高招」,因他估算誤殺罪成只需服刑6至7年,與謀殺罪的終身監禁相比「差天共地」,可見其策略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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