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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雙學三子案 涉暴力有必要判囚

【明報專訊】「雙學三子」早前因衝擊公民廣場案被覆核刑期並遭改判囚,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烈顯倫昨表示,法庭判刑有兩個重要原則,一是罪行本身的嚴重性和對他人影響,二是可減輕判刑的環境因素,但當罪行涉及暴力,並令他人生命受威脅,法庭是有必要就相關罪行判囚。烈顯倫強調,律政司是次提出覆核刑期與「一罪兩審」無關,能夠就刑期上訴的唯一原因,是早前的判刑有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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