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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名合租人可繼承議辦 房署正檢討漏洞未改正

【明報專訊】房屋署安排區議員辦事處被指不公的情况不止一例,申訴專員公署2015年調查報告指出,房署容許非當區區議員抽中辦事處後,加名邀其他非當區區議員合租,及後退租,由後加的非當區區議員「繼承」議辦,有關做法「有機會造成不公,甚至予人私相授受的感覺」,「如每位區議員打算退租前均要求加入友好議員共用辦事處,等同繞過房署的編配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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