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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定向學堂:警權無限大?如何定邊界?

【明報專訊】「當一個組織被賦予權力,便有機會濫用。當它覺得自己在做正當的事,會很易忘記其權力的限制,在涉及警權方面的人權爭議上,法庭好多時會強調為何要給予人權那麼多保障,或限制警權,原因是沒限制的權力就易被濫用。」大律師黃宇逸說濫權毫不出奇,發生頻密與否就取決於制度上能否有效監察和規管。在金鐘反修訂逃犯條例集會示威翌日,連同他在內的法律界30名選委發聲明譴責任何人在和平抗議中使用不合法的武力,並嚴重關注警方對抗議者「過度使用武力」。向示威者開槍、在地鐵站搜身,人民在惶亂中討論,警權如何才算「過度」?我們一起了解警察權力到底有多大,哪裏是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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