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港聞二

體育總會須冠「中國香港」 7月為限 不跟或影響資助

【明報專訊】繼早前接連發生國際賽事播錯歌事件,港協暨奥委會向轄下體育總會發出處理國歌及區旗的新指引。港協暨奧委會近日去信轄下體育總會,要求所有體育總會今年7月前冠用「中國香港」,否則未必符合資格獲資助。港協暨奧委會義務秘書長楊祖賜回覆本報查詢稱,相信半年時間足夠讓體育總會改名,又說各總會都會配合。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