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舉例「有人有無收澳洲幾千萬」 駁貪案被告無申報辯解
2015/11/17

【明報專訊】私人屋苑業主立案法團主席(已離任)涉向管理公司索取利益,要求公司提供顧問職位,以對其公司的監管工作「鬆手」,主席昨否認一項索取利益罪受審,被裁定表證成立。被告自辯時承認曾要求公司為她開設職位,但因最終未獲工作,沒有向法團申報,裁判官以「有人有無收過澳洲幾千萬」為例,質疑有否申報,與是否獲批並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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