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學堂:不是醫療廢物 團體爭設安放設施 流產胎獲安息地 身心歸自然

文章日期:2022年08月09日

【明報專訊】小生命的脆弱,叫不少父母欲愛不能!根據衛生署數字,本港每年有約15,000宗流產個案,這些小BB何去何從?5年前,未滿24周的流產胎兒仍被視作醫療廢物處理,但在一班有心人鍥而不捨地倡議下,現在發展出7個流產胎安放設施,而位於葵涌火葬場、首個專供流產胎使用的小型火化裝置及附屬設施,亦預計在今年投入服務。增設相關設施,不單是對小生命的尊重,也讓家屬釋懷。

文︰沈雅詩

「比我預期中快、比我預期中靚、比我預期中多、比我預期中大、比我預期中好。」「香港人道年獎2021」得獎者兼「小BB安息關注組」(下稱關注組)發起人謝美兒(May)這樣總結她5年來努力替流產胎兒爭取安放設施的成果。

不足24周 未能獲殯葬

時間回到2017年5月,一對夫婦因為流產胎兒只得15周,被醫院拒絕領回遺體,事件引發輿論關注,也觸動了May的神經線。事實上,個案只是冰山一角。參考衛生署統計數字,2018至2020年,本港每年流產個案近15,000宗;而根據香港《僱傭條例》第6章,「流產」指在懷孕24個星期內排出不能於產後存活的成孕物體。

究竟這些流產後的小BB會如何處置?根據《生死登記條例》(第174章)第18條,醫生只會為懷孕周數達24周或以上出生而未有生命迹象的嬰兒,簽發「嬰兒非活產證明書」(俗稱form 13)。亦由於不足24周的流產胎未能符合取得死亡證、醫生證明書、火葬許可證或火葬令的要求,因此不能獲得領有牌照的機構提供流產胎殯葬或火化服務,一般被醫院視作醫療廢物處理。

取證明文件 可申用安放設施

「無論這些BB是生是死,都是父母的子女,不論他們活了多少周,都是有感覺的靈魂。怎可能是醫療廢物呢?」那陣子May寢食不安,她思前想後,最終決定召集來自社會各界的朋友,一起成立關注組,為流逝的小生命尋找安息地。

關注組一眾成員,經歷兩年馬不停蹄的倡議工作,政府終於回應訴求。雖然簽發form 13的準則維持不變,但食物環境衛生署在2019年4月於粉嶺和合石墳場增設首個安放流產胎設施「永愛園」,父母只要取得由本地醫生/醫院/註冊醫療機構簽發的「流產胎文件」或其他證明文件,即可提出使用申請,費用全免。而為達可生物分解目的,父母需要把胎兒放進由紙或卡紙製造的容器內,然後埋入泥土,讓小生命回歸大自然。

將專設小型火化場、撒骨灰地

回望過去5年,由「冇變有」,現在全港已有7個流產胎安放設施啟用,May心存感恩,亦覺欣慰。「我們明白,基於種種原因,並不是所有流產胎父母都希望埋置孩子,這是父母的個人選擇,但我們認為,所有流產胎都應該得到(被)埋置的權利!」另外,政府已計劃於葵涌火葬場,增加兩個專供流產胎使用的小型火化裝置及附屬設施,亦會增設可給流產胎撒骨灰的紀念花園,料今年可竣工啟用,屆時,即使是未被領回的胎兒,亦獲人道火化,讓他們有尊嚴地離開世界。

兩度承受流產之痛 盼改變政策

站在倡議工作最前線,May經常忙得不可開交,當年她便曾險些忘記為女兒報讀幼稚園,如此「瞓身」,是因為她也兩度承受流產的錐心之痛。和許多職業女性一樣,May為事業、忙進修,婚後一直把生兒育女的事情放在一旁,直至2011年,她當上高齡產婦,可惜腹中塊肉活不過1個月便悄然離世。兩年後,May再度懷孕,沒料到噩夢重演,二子因基因出問題,內臟器官外露,結果第14周便胎死腹中,她需要接受引產。

May清楚記得,那年的1月15日,她躺在冷冰冰的病牀上跟兒子告別,腦裏冒出無數個問號,「政策可以改嗎?」、「BB怎麼算?」……2022年,同樣是1月15日,May卻站在頒獎台上,接受香港紅十字會頒發「香港人道年獎」,她說,此情此景,別有一番滋味在心頭,「每次想起都會眼濕,感覺是上天給我刻意安排的」。

[Happy PaMa 教得樂 第40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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