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職爸爸:童書不可怕

文章日期:2021年08月03日

【明報專訊】張家朗奪得奧運金牌,固然可喜,但是,我真的無法不想起身在囹圄的人。

圖書下架,議員入獄,港台前輩紛紛離職,《蘋果日報》因《國安法》無法經營,童書成為「罪證」……說香港人生活方式沒有改變的人,無法「欺人」,只能算是「自欺」之詞。

希特勒的《解除人民與帝國苦難法》

讀歷史,有時可推斷事情演變方式。當一項法案群起反對,而在上者無所不用其極推行,惡形惡狀,層出不窮,可知事情已從自由開放掉到獨裁專制的滑坡。德國在1933年通過後來惡名昭彰的《授權法》,這個法案違反《威瑪憲法》,容許希特勒和他的內閣不需經過議會而通過任何法案,並且有一個非常「正義」的正式名稱,叫做《解除人民與帝國苦難法》。在這惡法通過之前,對上一次選舉取得100席、第三大黨的共產黨被指放火燒國會大樓,被控「意圖暴動」。《授權法》開啟了極權之路,但是用了一個很「好」的名稱。日本在1925年頒布了《治安維持法》,原用來對付共產黨,後來幾乎用來對付所有異見人士,到後來,警察可以判斷「一個人準備結社犯罪」而肆意拘捕任何人,辯護律師也必須由司法大臣指定。這套戰時一直維持的法律,雖然有「治安維持」之美名,但在戰後的日本,已變成剝奪人權的惡法代名詞。

這些有一個美名的法例,成了無數惡行的開端。言論自由首先受到肆意破壞,因為惡法之所以稱為惡法,正是一個當權者,可以肆無忌憚判斷一個人說的某些東西窮兇極惡,大逆不道。

童書與鬼古 披畫皮的殘酷故事

童書作品,表面寫給兒童看,但很多時候隱含作者對成人世界的諷喻。在一般人看來,童書和鬼古,南轅北轍,在我看來,兩者都是披着一件畫皮的殘酷故事。《聊齋誌異》表面講鬼,其實鞭撻人間;童書表面溫柔敦厚,其實滿是苦難和淒涼。

這些苦難,這些淒涼,在某些當權者看來,卻是犯罪。如果淒涼和苦難是犯罪,那麼,所有童書都是犯罪。

感動過讀者的作品,哪一本沒有「煽動」?有時「煽動」着你要堅持,有時「煽動」着你要自由,有時「煽動」着你要反抗,有時「煽動」着你要休息,有時「煽動」着你要接受,有時「煽動」着你要改變……每一種「煽動」背後都可以扣上「仇恨」的帽子。有時讓讀者學會「仇恨」不公平,有時讓讀者學會「仇恨」偏見,有時讓讀者學會「仇恨」仇恨本身……

每本童書,都有隱微處,寫的人各有想法,看的讀者各有領略和反思。真正可怕的,不是一本會煽動人的童書,而是一個不能容忍諷喻的世界。童書最大的罪名是,這些書讓兒童接觸到某一個世界,這個世界隱藏着作者經歷過的真實創傷,而這些大人的創傷會讓孩子思考。

文:張帝莊

作者簡介﹕資深新聞工作者,曾採訪多個「第三世界」國家,卻認為自己的家更值得探索。既是悠閒的寫字人,又是忙碌的爸爸。

[Happy PaMa 教得樂 第35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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