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識導賞:食物與哲學從肉食說起

文章日期:2021年11月21日

【明報專訊】食物與哲學,如何拉上關係?你有沒有思考過放進口的食物,會對其他生物、大自然、社會公義有什麼影響?香港大學哲學系副教授撰書《哲食之道》,嘗試經過哲學反省的飲食行為和生活態度,食物不止是營養、味道、價錢,吃什麼、怎樣吃、跟誰人吃,都反映了我們的思維、人生態度和價值觀。《哲食之道》一書的構思,源於劉彥方在香港大學任教約10年的「食物與價值」通識課,希望以食物為引子,向學生介紹不同哲學理論,思考與飲食有關的哲學問題,例如素食、毒品的政治哲學、資本主義與食物的關係、心靈意識等。「我諗大部分人都鍾意食嘢,都對食物有興趣,可以用不同角度反省食物跟社會的關係。」

吃肉的道德問題

說到食物的哲學問題,人們大多馬上想起吃肉的道德問題,書中第一、二章率先討論了吃肉與戒殺護生。卡通裏綠油油的草地和自由奔放的大牧場,滿足不到現代人對肉類的龐大需求,畜牧業採用工業化的養殖模式,為求方便和降低成本,動物生產力耗盡後就屠宰,居住環境擠迫,動物缺乏人道照顧,例如不用麻醉藥下閹割公豬、剪斷幼豬的牙齒和尾巴;不能生蛋的小公雞活生生地放進高速攪碎機攪成肉醬。

效益主義與動物權益

從動物權益的角度,哲學家開始提倡不吃肉,其中最著名之一是彼得辛格(Peter Singer),辛格在《動物解放》一書中,呼籲人類停止殺害動物和動物實驗,並以效益主義解釋其哲學主張。效益主義判斷一個行為是否道德的基準,在於衡量行為帶來的效益和傷害,如果行為帶來的正面影響大於負面影響,快樂多於痛苦,這就是一個道德的行為。而辛格相信,人類不吃肉雖然會失去一些口腹之慾的快樂,但遠不及動物所承受的痛苦。原本用作放牧的土地可以耕作,增加糧食供應,所以人類放棄吃肉能夠帶來最大效益。以效益衡量道德是否正確仍有爭議,因為效益主義並非原則地尊重動物權利,反對吃肉、傷害動物、殺人等行為,一切只視乎計算,如果殺死一個身體健康、卻無親無故、無甚建樹的人,移植其器官拯救5個病危的社會賢達,是否就可以接受?

動物擁有自身權利

另一名哲學家雷根(Tom Regan)就提倡我們應該肯定動物擁有自身權利,他在《論證動物權利》(The Case for Animal Rights)一書中,提出「生命主體」的概念,意指任何有思想、意識、情緒和選擇能力的生物,包括動物、嬰兒、心智不正常的人,他們能夠感受到痛苦和快樂,因而應該享有同等的「內在價值」。任何擁有內在價值的生物,都應該受尊重,不應被當成別人的工具或手段,而享有生存和不被傷害的權利。在這個哲學觀下,人們就不能傷害動物,把動物當成人類的所有物、食物。人和動物擁有同等內在價值的觀點,惹來極大爭議,但雷根回應,如果人類認為我們有智慧、道德,就比動物優勝,可以食用動物,那麼沒有知識、理性的初生嬰兒,難道也可以食用?

吃急凍肉vs.宰殺活雞

劉彥方在書中介紹了這些觀點和回應,儘管學術界對以上的理論仍議論紛紛,或許可以解釋為什麼人類看到待宰的牛眼淚汪汪會不忍心,但對冰箱一排排的急凍肉毫無感覺。「我們的道德責任當然有輕重分別,譬如有事在你面前發生,看到有人遇險,我們可以幫助,你可以說我們的責任是比較明顯。」近在咫尺有人受苦,比遙遠的非洲有兒童捱餓,自然更容易牽動情緒,吃急凍肉比直接宰殺活雞,對動物的直接傷害感覺也較少。但劉彥方強調感受的誤導,不足以證明我們沒有責任去改變,任由傷害發生,「雖然可能責任無這麼強,但都要通過每個人改變飲食習慣,制度才會改變」。

素食與環保

素食者另一大主張,是畜牧業會破壞環境,加劇氣候暖化。為了開闢牧場或種植飼料餵飼動物,大量樹林被斬伐,亞馬遜雨林自1970年代失去了四分之一面積,其中九成用作發展畜牧業。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指出,畜牧業如動物的排泄物,排放了全球接近15%的溫室氣體,比汽車、飛機等運輸工具的總排放量多。減少甚至放棄吃肉,就能幫助環保。

但或許總有人聽到環保兩個字就心想,我為什麼要環保,環保跟我有什麼關係?人類看到山上的野豬被誘捕中槍會於心不忍,覺得殘酷對待動物不道德,卻鮮有人覺得不回收塑膠樽是不道德。劉彥方說,其實環保也是道德考慮,「例如氣候變化會有好多極端天氣現象出現,打風、水浸,這些都會影響到人」。或天氣太熱不適宜人類居住、氣候變化影響糧食供應、動物面臨絕種等。因為氣候變化對生物、人類帶來負面影響,令氣候變化和環保也變成道德議題。亦有人認為,無論會否對生物造成影響,破壞環境本來就不道德,例如一座山存在於大自然中,就有其存在的獨立價值,即使山上沒有生物居住,「就算那座山是無人欣賞的,無人知道的,如果你破壞它,都是一件道德上錯誤的事」。但他本人不同意這個觀點。

「弱肉強食」 自然規律與道德原則

習慣吃肉的人可能會反駁,人吃肉才是自然,才是「正常」,因為人類是雜食的動物,生理結構也適合吃肉,例如人類擁有犬齒。但劉彥方舉例,原來主要吃植物的大猩猩和河馬,都擁有犬齒,而且比人類還要長。他認為,生理上適合吃肉,也不代表我們一定要吃肉,有指女性的最佳生育年齡是25歲,但40歲的高齡產婦、凍卵比比皆是,「生理只是道德考慮的因素之一,沒有凌駕性」。

亦有人認為,人類位於食物鏈高層,有能力、智慧捕食其他動物,吃肉並無不可,「弱肉強食,適者生存」是大自然的規律。他又質疑,「弱肉強食」雖是大自然事實,但不是人類社會應遵守的道德原則,否則我們就不應關心和幫助弱勢社群,而是任由其被淘汰,人們為了淘汰他人可以不擇手段,社會會變得暴力、沒有公義和同情心。如果比較聰明的物種可以吃掉不聰明的,天才又可以吃掉庸才嗎?

口味分歧 沒有客觀對錯之分

除了嚴肅的道德爭議,劉彥方亦提出有趣的食物問題,口味是主觀還是客觀?我最愛吃榴槤,你避之則吉是否等於你沒有taste?在薄餅上加菠蘿又有沒有對錯之分?

鑑賞食物有原則?

每個人對食物的喜好,首先視乎食物的味道、口感等,未必只取決於食物質素,還有很多因素影響喜好,包括餐廳環境、食物包裝設計、價錢、價值觀等,可能你辛辛苦苦排上3、4小時吃壽司,也會令你覺得那塊拖羅特別美味。這些因素包羅萬有,以致不同人會有不同喜好,你喜歡吃日本菜,我喜歡吃意大利菜,品味分歧沒有客觀對錯之分,只反映個人的主觀喜好,劉彥方說這稱之為「口味主觀論」。

但如果口味是主觀的,為什麼日常生活中仍經常出現哪間餐廳比較好吃的爭拗?他舉例,如果有人說牛扒要全熟才好吃,經濟艙的飛機餐是天下第一美食,想必會換來一句「這個人完全不懂得吃」,證明有些口味分歧,看來並不是完全主觀的。音樂分為古典音樂、流行音樂,評價古典音樂和流行音樂的準則自然不一,正如藝術鑑賞一樣,美食也需要一些客觀的鑑賞原則,至少考慮食物的類型和風格,沙律菜不應該煮熟,傳統margherita pizza也絕對不可以加菠蘿。

而這些標準,可以參考美食品評家的一致意見,但品評家的質素也有一定要求,蘇格蘭哲學家休謨(David Hume)認為,真正的品評家要頭腦清晰;觀察入微,能夠分辨微妙的味道;訓練有素,記得優劣的味道;閱歷豐富,可以比較各家各派;不偏不倚。如果你同意食評家的鑑賞準則,而全部食評家都認為某家小籠包好吃, 那麼那家小籠包好吃就是正確的;如果你不認同食評家的準則,就無從比較,沒有正確答案。如有人就是喜歡吃夏威夷薄餅,最愛在薄餅上加菠蘿,跟傳統margherita pizza鑑賞準則不同,似乎就沒有品味高下之分,「如果你不太喜歡米芝蓮,但這不代表米芝蓮作為美食品評的準則不成立,只不過他考慮的品評價值,跟平日我們的要求,不是好脗合」。所以口味究竟是主觀還是客觀,他沒有定論。

工人被剝削 都與食物有關

書中還探討了自由市場下,資本家對工人的剝削、貧富懸殊等問題,看似跟食物沒有關係,他還是希望以食物為切入點,引起大家思考,「香港活牛、活豬供應都有壟斷情况,另外因為疫情,好多人都買外賣,好多外賣員是自僱人士,他們都不需要跟最低工資要求,去工作,中間會唔會有勞工剝削嘅問題呢?」由素食到資本主義,劉彥方嘗試指出我們的飲食行為,跟社會甚至世界環環相扣,當我們的飲食模式會嚴重損害生態環境和動物福祉,導致社會不公,如果仍漠不關心,繼續吃喝玩樂,就如鄂蘭(Hannah Arendt)所說的「平庸之惡」,我們也不是無辜的。

文˙ 朱琳琳

{ 美術 } 張欲琪

{ 編輯 } 蔡曉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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