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處方:新冠疫苗 回復正常生活關鍵

文章日期:2021年01月04日

【明報專訊】疫苗的原理是通過人體免疫系統,識別所針對的病毒或細菌,產生抗體及免疫記憶。日後如果身體暴露於這些病原體,免疫系統便會迅速反應對抗該病原體,從而達到防止疾病的目的。部分人士,例如癌症患者,或對疫苗成分過敏的人可能無法接種某些疫苗。如社區中有足夠數量的人接種了疫苗,能減低病原體在社區傳播,形成「群體免疫」。因此,接種疫苗不僅保護自己,還可以保護身邊無法接種疫苗的人。

一般而言,大部分疫苗接種都是安全。疫苗可引起副作用,常見包括:注射部位疼痛,感覺疲勞、頭痛,輕微發燒,全身疼痛或輕微流感樣徵狀。當中大多數是溫和及短暫,並且不是所有接種者會有副作用。

據世衛上月(12月)資料,有16款預防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進入第三階段臨牀實驗。這些疫苗主要分為4種不同技術平台,包括滅活、病毒載體、核酸,以及蛋白質亞單元。

每種疫苗需要先經過臨牀前期的測試 ,用動物測試疫苗的安全度及有關抗原能否引發免疫反應。臨牀前期測試後,就開始在人類身上作一至三期臨牀研究。一期臨牀研究主要評估疫苗安全度及免疫反應並決定劑量,二期臨牀研究在不同群組中進一步評估疫苗安全度及免疫反應。三期臨牀研究評估疫苗有效度及在更多測試人數下檢視其安全度。像其他疫苗一樣,新冠疫苗需經過一系列嚴謹測試,包括涉及數以萬人大型三期臨牀測試,確保疫苗安全才會被採用。

接種後仍需配合防疫措施

讓市民早日接種安全、有效的新冠疫苗,對回復正常生活至為關鍵,政府目標是在2021年內為大部分香港市民提供疫苗。透過政府主導的疫苗注射計劃,市民以自願形式接種,高風險或高危群組將獲優先注射。政府訂立《預防及控制疾病(使用疫苗)規例》(第599K章),賦權食物及衛生局長批准新冠疫苗在緊急情况下作指明用途。為確保認可之新冠疫苗符合安全、效能及質素要求,食物及衛生局長的批准必須基於客觀醫學數據及專家意見,亦會輔以機制監察任何與使用該疫苗有關並發生在接種者身上的不良反應。市民在接種前會獲明確告知疫苗相關資料,並在其明確表示知情同意下接種。

沒有疫苗能提供百分百保護。疫苗是對抗傳染病的重要一環,但仍需其他防疫措施配合。疫情期間,市民縱使接種了疫苗,仍須遵守其他措施包括戴口罩、勤洗手及保持社交距離等。另外,由於同時患上流感與2019冠狀病毒病的人可能會出現更嚴重病情,因此接種流感疫苗亦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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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榮森(衛生署健康促進處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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