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言自得:老人問題與安樂死

文章日期:2019年12月02日

【明報專訊】前陣子新聞報道,有男子因獨力照顧年邁多病兼失智的母親,承受不了壓力,意欲自尋短見,以求解脫,但又恐怕自己死後母親無人照顧,遂先弒母後自殺,豈料弒母之後自殺不遂,被繩之於法。案件審理經年後終於有裁決,法官形容事件為社會悲劇,對被告處境表示同情,亦理解他弒母的動機是不讓母親受苦,並非為了私利,予以輕判。

案件在朋友圈中觸發了不少議論。友人老李今年60多歲,妻子10年前已因乳癌病逝,無兒無女,他本身是糖尿和心臟病的長期病患,還要照顧89歲曾中風兼失智,已不良於行多年的母親。他對案中主角的處境身同感受,「母親的情况時好時壞,經常出入醫院,又不時鬧情緒兼有妄想幻覺,照顧她已令我心力交瘁。幸好我還有能力聘用兩名外傭照顧她,不然的話,我真不知會不會像案中被告那樣做傻事,一了百了」。

老李的剖白引起另一位朋友,退休社工張太「借題發揮」:「是啊,香港沒有退休保障,老人院舍供應遠遠追不上需求,獨居老人已成為嚴重的社會問題,政府又裝聾作啞,對老人問題不聞不問,老人福利真是差得不能再差。今次示威抗議有這麼多銀髮一族響應,肯定是因為這個原因。」

長壽卻不快樂 長者活受罪

眼見討論已上綱上線,更有可能演變成令到朋友決裂,父母子女反目的黃藍之戰……一向好發議論,語不驚人死不休的老趙,忽然發表石破天驚的偉倫:「香港地狹人稠,貧富懸殊,人均居住空間細小堪稱世界之最,空氣質素又差,生活壓力是公認的高,市民的快樂指素遠遜於貧窮落後地區,偏偏人均壽命又是世界第一。依我看,這裏許多長者既長壽又不快樂,簡直是活受罪。為免他們受苦。我贊成讓那些老弱傷殘,尤其是失去自理能力的老人家,有權選擇安樂死!」

嘩!安樂死!這是個醫學界想碰又碰不得的醫學倫理議題。想碰,是因為現實上,許多病人,例如一些患了無法可治的絕症,飽受惡疾煎熬,但短期內卻又未蒙主寵召的病人,他們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每天都生不如死的過活;又例如嚴重中風或者年邁失智的病人,沒有了自理能力,甚至要整天臥牀,穿衣進食便溺都完全倚靠別人;有些更完全失去了思想,就像沒有了靈魂的軀殼,生存也沒有什麼意義,要是讓他們回復理智,自由選擇,大有可能寧願大解脫,不用再要為那沒意義的「長壽」捱苦。

可是如果容許「安樂死」,將會一石激起千重浪,引發一大堆道德、倫理、法律、宗教、醫生操守等問題。反對者會問:「醫生不是神,憑什麼要賦予他們終止別人生命的權力?」「怎知醫生不會濫用安樂死?那時病人豈不死得冤枉?」「要是醫生心術不正,和老人家的不肖子女串通,利用安樂死殺了老人家謀財害命,安樂死豈不成了殺人刀?」許多有關安樂死的問題都沒有圓滿答案,這就是為什麼雖然不少人贊成,只有寥寥數個歐洲國家容許醫生執行安樂死。

「這麼多理論都是廢話」,老趙突然發狠:「我們來個公投,我們這裏有7個人,若他日你們患了絕症,或者老邁失智,生不如死,選擇安樂死的請舉手」。公投結果是7個人都舉了手。

文:霍泰輝(兒科專科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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