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子情緒勒索 用關愛傷害你

文章日期:2019年08月05日

【明報專訊】6月初因大量市民反對政府強推移送逃犯修訂條例,引發一連串社會衝突。在那個時候,網上流傳了一段引起不少爭議的短片,片中一名年輕人問父母「你們給予過子女什麼」,又提及香港父母對孩子「情緒勒索」。究竟什麼是「情緒勒索」?

何謂情緒勒索?這是美國一名心理治療師蘇珊‧佛沃(Susan Forward)在1997年提出的概念,指出當和最關心、血緣最濃、交往最頻繁的人相處時,我們對他們或他們對我們造成的情緒負擔和殺傷力,往往都是最大。

無論在親子關係或夫妻關係中,情緒勒索最經常的表達形式是:

「我都是為你好,所以你要……」

「我那麼愛你、為你,你不可以令我傷心失望」

動之以情 威脅子女服從自己期望

情緒勒索是指在親密關係中,有人利用一些方法,例如自己的傷心失望、對對方的決定冷嘲熱諷,甚或為對方行為貼上自私、無知、不成熟、頭腦簡單、不求上進、不懂得體諒別人、病態、有問題等標籤,以威脅對方服從自己的期望。

情緒勒索是一種為滿足自己需要的操控行為,目的通常不是為了金錢,而是要獲得關注,從別人的服從中肯定自我價值、對生命的控制感。在實際的家庭輔導工作中,情緒勒索卻常常是基於「動之以情」的想法,動機可以是真心的關愛,只是當愛和關心成為要求對方依從自己的想法和標準,成為一種理所當然的關係規條,如「因我為你好,所以你要依我的方法去行事為人」,就變成情緒勒索。

其實,在親密關係之中,向對方提出自己的期望和想法實屬正常不過。若因彼此想法和期望不一致而感到失望,並不是情感勒索;造成情緒勒索最關鍵元素,就是用種種方法要求及使令對方為自己的情感或人生寄望負責。例如我曾聽過父母這樣告訴孩子:「如果你想我開心,便要讀好書」、「因你不肯克服讀書的困難,使我一生的希望都幻滅了」、「若你不聽我的意見,你就是不尊重我這個父親」。不少父母都覺得孩子應該懂事,應該能「體諒親心」,期望孩子因着父母所表達的痛苦和失望而努力,這樣做就是對孩子情緒勒索。

非父母專利 孩子也「勒索」

當然,情緒勒索並非父母的專利,孩子也會「勒索」父母。例如有孩子向父母說:「因為你把我生下來,使我生活這麼辛苦,有這麼大壓力,因此你要為我的生活負責、承受我的情緒」、「如果你不買XXX給我,我給人看不起,都是因為你,你不配做人父母」、「你常說愛我,最着緊我,現在我叫你幫我做這都不可以,你根本不是真的愛我,你怎算是愛子女的父母」、「如果你不應承我,我會好傷心,終生遺憾」。孩子也同樣會對父母作出情緒勒索,迫使父母滿足自己的願望。

文:劉玉琼(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專業顧問)

編輯:梁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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